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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竹马男神是我的小说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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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竹马男神是我的

大瓜牛

小说主角: 季云 王格 时宇 李莎 肖遥 王倩 张莉莉 刘佳 周学姐 陈世康

相关标签: 男神 竹马 开挂 心动 小可爱 帅气 钢铁直男 大学 高考 编辑

最后更新:2023/10/20 7:02:58

最新章节:快穿竹马男神是我的最新章节 27.踏青 2023-10-20

小说简介:和编辑商量后,本文将于10月16日入V,会有倒V章节,从28章到38章为倒V章节,看过的小可爱们就别买啦!到时候会有万字更新,感谢你们的支持呀!清秀俊朗、阳光仗义的林澈原本可以混个男神当当,但奈何身边有个无所不能、才高八斗的帅气学霸竹马,在竹马的开挂光环之下,导致他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

内容摘要:【新邻居】和林澈住一个大院的刘奶奶被她的儿子接走了,季云一家搬了过来。林妈妈和季妈妈两人简直一见如故,投缘得不行,再加上两人的儿子年纪相仿,二人更是相见恨晚。季云被送去了林澈读的学前班读书,从此来接两个小孩的,不是林妈妈,就是季妈妈。林澈比季云小半岁,每天哥哥、哥哥的叫着季云,虽然季云很烦这个整天黏着自己的小尾巴,但对这声哥哥还是蛮受用的,也就勉为其难的接受了这个小尾巴。【灯坏了】季云是个非常独立且有自己想法的一个小孩,从大概能听懂大人们谈话的阶段起就不再像其他小朋友一样,整天黏着自己的父mǔ。但季云虽然不是个粘妈妈的小孩,季妈妈却是个十分粘小孩的妈妈。季妈妈也不知道季云的xìng格是和谁学的,如此傲娇不喜欢让人亲近的季云让季妈妈十分的头疼,要不是看着季云长相与自己七分相似,季妈妈都快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医院抱错了小孩。同院的林澈就不是这样的,林澈很粘自己的父mǔ,季妈妈听林妈妈说,在季云没来之前,林妈妈每次去yòu儿园接到的林澈都是哭得那叫凄凄惨惨戚戚,就因为两个小时看不到妈妈。林澈每天晚上睡觉前都会给林爸林妈一个晚安吻,听得季妈妈好生羡慕,为什么自家儿子就这么高冷呢。季云一家搬到林澈家旁边后,季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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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竹马男神是我的书评精选
匿名书友
亚伯的话,故事太干,提供不了阅读快感。

升级过快过于轻松,一点成就感都感觉不到。

又出现了太极拳在异界,还是西幻文,成了辅助能力max的金手指。

好不容易看见一个贵族家庭不勾心斗角兄恭弟友的小说,说知道没两章送别人当养子去了……


另外出现了好几次智障无脑打脸剧情。

虽然有些优点,但只能算毒草了。
匿名书友
拿着金大腿被各色人等当狗撵,对亲朋好友吝啬,对仇人大度。除了升级的期待感,全书都是毒。
匿名书友
开头几章交代了金手指,是暗黑2的合成法宝赫拉迪克方块,这真是个大的金手指啊,世界表面上的骑士的为尊,信仰光明神,不过……书名是巫师,你懂的。(看到治疗轻伤想到了dnd……)

比较让我有好感的是行文的细节,关于贵族的描写,提到了纹章学,感觉作者对中世纪的贵族有些了解,看到的很多小说都对贵族了解的不深,都停留在表面。(关于纹章学单主看到还是在一本外国亚瑟小说里,这里面对骑士盾牌上的纹章荣耀有些许描述)
然而让主角发育,变强的想法太简单了,无脑且有bug,也就看看描写。
而且看了一半,我终于知道这本书为什么扑街了,书名是巫师,尼玛写了三十章还是在写骑士,那么慢热要不要啊,(下面回复继续)
匿名书友
中规中矩的巫师文。主角生活在类似中世纪的世界里,是一个小贵族的次子,金手指是暗黑的赫拉迪克方块,合成流。
没有苦大仇深,主角亲友和睦,初时路线骑士,兼职铁匠,现在巫师学徒。
最新章用方块里的传送卷轴可以去到罗格营地,暗黑的天使与恶魔早离开了,剩下的都是废墟,但是时间流速和主角的世界不一样。
匿名书友
非常非常一般的巫师文,文笔还合格,剧情就很渣了,整个世界好像都中了大弱智光环,老白看了皱眉,小白看了不爽,不知道作者定位的读者是哪一类型,这么写能挣到钱吗。
匿名书友
我不能理解的是,主角在自己亲爹领地的时候各种藏着掖着,等主角被送给其他人当爹的时候就公开自己的能力了?砸想的?穿越后有一个爹(身体的爹,不认不行)不够,还得在弄个爹?这么毒的剧情作者你干脆就设定主角是独生子或者主角是大儿子好不好?整这么鬼畜的剧情干啥?
匿名书友
内容过于小白,升级过于快,看了200多章,没西幻那种厚重的氛围,感觉书名不该叫巫师,而应该是法师。
匿名书友
第一,关于亲情,主角和父母大哥、和义父、和师傅、和兽宠、和买来的精灵女孩,以及义父和其家人等等,作者努力想写出一种浓厚炽烈的亲情,但写出来的看着感觉尴尬。第二,想表述正面的东西被写歪,如主角和骑士扈从被人围攻做生死斗,这是精灵走下马车而且对于主角让其回马车的要求:倔强地看着亚伯,坚定地摇了摇头。想写出精灵的勇气结果是感觉没有脑子。第三,恶心的内心独白,主角多次思考回地球,又放不下这一世的父母及其他,想双穿。无法想象的画面:爸妈,我到那个世界看看我爸妈........
匿名书友
为什么看这本书:赫拉迪克方块当金手指,还能进入人类死绝的暗黑杀怪拿好处,各种宝石物品合成馋的别人流口水。

为什么不看这本书:快800章了,还是初级巫师,但能杀一群高级巫师,另外奇迹城剧情有劝退效果。
匿名书友
放到七八年前就是中规中矩的游戏异界类爽文,虽说总有一些小毒点,但也能有个4/5分.......但是,这都8012年啦......而且这么一本爽文,我居然还看出批判现实的意味了,因为这个主角兢兢业业的过一段日子之后,肯定就会因为大意吃点亏,然后就会自我批评“我因为以前的顺利而大意了,要小心谨慎”,但是这就是人类的劣根性啊,虽然知道自己有错,但是就是坚决不改,过一段日子,还是会重复之前的错误,这种情节不断循环,基本上有个100章就会出一次......
匿名书友
十年前的套路小白文,就像小说写作器里生成的,还有因为强行制造打脸就要处心积虑杀你这种剧毒情节。
匿名书友
这本书真的除了浪费时间之外想不出其他的评价,文笔100多章毫无进步我说是流水账都是抬举它,千万个不推荐阅读
匿名书友
没有脑子的主角,前面说不能暴露新科技,后面花样作死各种新科技,还有再有神的世界里,主角冒充兽人跑去杀王子,在王子临死前暴露自己。是不是作?
作者是想写魔幻版的凡人流是吗?到70多章主角还连巫师都没接触过。最后,我怎么发现这本书,除非去新大陆。要不格局太小了,主角才十来岁就已经是大陆最顶尖的铁匠了,比主角强的已经没几个了。除非去新大陆要不写无可写了。
总结,二星,三星之间的干草。
匿名书友
作者不是中国人你们懂得
匿名书友
好蠢,如果是晋江文也忍了,这是起点文?
农民就敢因为自己哥哥当强盗被骑士女主杀了的原因来找女主决斗你敢信!
尴尬透了,女主按照这逻辑直接找国王决斗,把国王砍了就天下大吉。
作者到底知道不知道决斗也是要有资格的,贵族和贵族才能决斗,决斗前要把手套扔到对方面前?你以为是小孩子过家家,喊一句我要和你决斗就一起决斗了?
匿名书友
书名"盎格鲁玫瑰",封面:红发女人。
怎么感觉好像有哪里不对?
匿名书友
很有意思的一本书。男作者写的女主文,但是目前为止没涉及什么感情戏码。女主是美帝海军少尉,穿越到了16世纪英国都铎王朝。无论是情节内容还是合理程度都值得肯定。就是比较小众。希望作者能保持这个风格。
匿名书友
看了开头,有点失望,女主满口粗话,能力和设定有些不符。
匿名书友
其实还好,不过主角是绝大部分人的讨厌性格,或许会改,然而实在没有动力看下去
匿名书友
中世纪外国人神经都那么大条么,看门人被主角用刀指着还和他人聊着如何去猥琐主角!
过多的对白也让构建的场景显得太过滑稽